
夏清生和孙秋凤夫妇,家住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双营乡大营村金林溪岸一期,2025年12月08日通过曲俊玲介绍在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御翠湾小区(别墅区),御涛径39栋99号,介绍中医芦文俊医生为我针灸治疗,曲俊玲说:芦医生是国医,在中南海任职保健医,每天只看五个病人。芦医生和合伙人尤然本应该冶病救人,救死扶伤,却变成图财害命,非法行医!
夏清生于2025年12月07日早八点左右,在芦医生针灸治疗咳嗽,一次支付¥2000.00元诊费,同时芦医生给夏清生配脑梗偏方中药,支付药费¥3000.00元,付款后夏清生问芦医生我爱人孙秋凤轻微脑梗能治疗吗?芦医生回答:包治好,无后遗症!
2025年12月08日早上八点左右,夏清生携带爱人孙秋凤抵达芦医生治疗地点,芦医生给孙秋凤针灸,诊费¥2000.00元,针灸过程中,孙秋凤因为针灸造成疼痛,多次哭泣,夏清生多次询问芦医生我爱人状况,芦医生回答:正常反应,病人紧张,没事。针灸过后,孙秋凤下肢无知觉,无法站立、行走,芦医生说:这是针灸正常反应,缓解几天就好了。夏清生支付¥3000.00元中药定金,夏清生本人又拿卢医生自配湿疹药膏(无许可证批号)、治疗鼻炎药水喷剂、治疗肾虚中药一盒,三样药支付¥3000.00元定金,2025年12月08日中午十二点左右从御涛径39栋99号出发回家,这时孙秋凤右手、右腿无力、走路费劲、多次摔倒,到家之后,介绍人曲俊玲给夏清生发微信咨询,芦医生给孙秋凤治疗情况,效果咋样?夏清生回答:效果不好,比之前病情更严重了!2025年12月09日后半夜一点左右,孙秋凤发现右腿没有知觉,一点路走不了,不能独自站立。
展开剩余79%2025年12月09日早上八点左右,夏清生携带爱人孙秋凤到达芦医生诊室(御涛径39栋99号),介绍人曲俊玲和夏清生从车上把孙秋凤抬进屋里,芦医生给孙秋凤检查后,说正常反应,过一周左右就好了,芦医生又给孙秋凤针灸,说针灸完就能好,离开诊室时,介绍人曲俊玲和夏清生从屋里把孙秋凤架进车里,这时孙秋凤右腿还是无知觉,无法行走、站立。
2025年12月09日下午一点左右夏清生和孙秋凤到家继续观察病情。
2025年12月10日下午七点左右介绍人曲俊玲和尤然来到夏清生家里,了解孙秋凤病情,尤然说:这个诊所是她本人和芦文俊合伙经营,现在正在找行医地点,暂时在御涛径39栋99号行医,说孙秋凤病情没事,有啥问题随时找她,她全权负责,一切后果由她承担。同时对夏清生说,明天该去医院去医院,正常看病,夏清生送她俩下楼发现芦文俊本人当天也来了,没下车,也没上楼。
2025年12日11日,夏清生和孙秋凤去长春市国文医院办理住院,国文医院医生说应该是针灸扎坏神经,医生说:医院通过各种设备检查,针灸导致扎坏神经是检查不出结果的,从住院至今孙秋凤病情没有好转,还是右腿无知觉,不能独自站立行走,现在只能打营养神经针剂,吃营养神经药,同时做康复治疗。现在还住院呢。
2025年12月15日夏清生到长春市高新区管委会卫健委投诉尤然和芦文俊非法行医。在国文医院治疗这些天,芦医生和尤然没有和病人及家属任何联系。
2025年12月16日尤然和她老公去国文医院看望孙秋凤,谈和解事宜,给孙秋凤继续治疗及赔偿费用,患者及家属不要赔偿,能让孙秋凤回复正常就行,事情发展至今,尤然和芦文俊没有给患者看病 ,没有报销任何治疗费用。
2025年12月17日尤然给夏清生打电话,去高新区一个饭店谈和解事宜,双方没有达成一致,尤然说:不管此事,告诉夏清生你愿意哪告都行,找谁我都不在乎,长春市官方我有关系,爱哪告哪告。
17号过后,尤然至今和病人家属没有联系,孙秋凤病情至今没有好转。
2025年12月23日下午七点二十五夏清生给芦文俊医生打电话,夏清生说:配药膏钱退回来了,我把药给你邮寄回去,你把邮寄地址给我,芦医生开始辱骂夏清生,电话里说要整死夏清生。
夏清生多次向长春市高新区卫健委举报投诉,包括: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、高新区卫健委、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,其中高新区卫健委不让上楼进屋,不接待,咨询电话号不给,姓名也不告诉,到哪里告都没人接待,没有一个职能部门接待我们。长春市高新区卫健委赵华旭说,给高新区超越派出所发了协查函,结果2026年1月5日,夏清生到高新区超越派出所,问问高新区卫健委发协查函了吗?高新区超越派出所工作人员回答,没有发协查函!高新区卫健委工作人员态度恶劣,渎职不作为!推诿扯皮!我们多次报案,高新区超越派出所不给立案,通过高新区卫健委也不给立案,多次投诉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,非法行医举报投诉将近两个月,没有一点消息,敷衍塞责!谁来管?芦文俊医生跑路了,可是合伙人尤然仍在御涛径39栋99号居住,却高新区卫健委没有传唤尤然作任何笔录。这不是纯纯的渎职不作为吗?
据我们了解,芦文俊医生和合伙人尤然根本没有行医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、营业执照,将近两个月没有一点点说法,夏清生没有办法了,只好求助新闻媒体,夏清生恳请贵媒体能够关注此事,希望通过媒体的监督与传播,协助夏清生及妻子孙秋凤诉求得到满意解决!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。希望长春市高新区卫健委和高新区超越派出所联合办案,卫健委和公安局拿出责任和担当!为百姓解决困难!立即行动起来,给非法行医者芦文俊和尤然以法律制裁!给患者孙秋凤治病赔偿!医生芦文俊跑路了,尤然之前说她全权负责,可现在叫嚣不管了,愿意哪告哪告去!现在是法治国家,以法治国安邦,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!希望把非法行医者芦文俊和尤然绳之以法!别再坑害百姓!
夏清生、孙秋凤2026年1月3日通过媒体曝光此事后,长春市新区分局网监2026年1月7日通过电话号15568886133、13943199191给夏清生及媒体记者多次通话,警告撤销网上发表的文章,2026年1月8日早上上班,到高新开发区解决此事,接待夏清生、孙秋凤,高新区领导书记、卫健委局长、高新区超越派出所人员承诺尽快解决此事,可是直至今天,事情没有一点进展,来回扯皮,高新区超越派出所多次传唤尤然谈话,至今高新区超越派出所迟迟没有立案,高新区卫健委夏局长说:芦文俊没有在任何一家医疗机构任职,没有行医证,个人简历造假,属于虚假宣传,诈骗患者,收取高额医疗费用,高新区超越派出所不积极解决此事,卫健委没有执法权。非法行医者仍然逍遥法外,
希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督办此事,为百姓解决困难,给非法行医者严厉的处罚及追究其刑事责任!(非法行医罪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36条之规定,1、刑事责任:造成就诊人严重健康损害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,2、民事处罚:非法行医者因过错行为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,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合理费用,3、行政责任:主体处罚(《医师法》第59条):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、医疗器械;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;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十万元起罚。
场所取缔(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第99条):依法查封非法执业场所;对组织者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。
资格限制:
依据《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》第18条,被追究刑事责任者注销执业注册;
根据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第47条,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信用黑名单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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